明代实录的纂修,自建文年间迄于崇祯年间,先后纂修实录13部,包含除崇祯朝以外的15朝史事。兹列表如下页。
明思宗(崇祯帝)是亡国之君,南明福王政权曾筹划纂修崇祯实录,但倾覆之际,未能撰成。
明代历朝实录(所谓“睿宗实录”不计外)总计为2909卷,是关于明代历史的最完备的官修史书,史学上统称为《明实录》,今有1940年影印江苏国学图书馆藏本和1961年台湾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本。在中国史学上,卷帙如此浩繁的皇朝实录大致完好地被保存下来,这是前所未有的。
明代实录的材料来源,在内取于诸司部院保存之奏章,在外则历朝特遣官分赴各省采辑先朝事迹,益以留中之奏疏、传抄之邸报。各地采辑先朝事迹的工作,有时也命地方长官领其事,虽有敷衍塞责的,但一般尚能认真对待,保证了实录所据材料有广泛的来源。明代实录的纂修,肇始于建文,终了于崇祯,首尾二百余年,且各朝实录皆独立成书,难得做到有统一的体例。《宣宗实录》卷首有纂修凡例52条,包含帝后、诸王、百官任免、选法、考课、户口增减、转输、漕运、盐粮、钞法、庆典、学校、科举、丧葬之礼、天象变化、纂修先朝实录及其他重要编撰活动、边境茶马之政、刑官平反冤狱、营建山陵、新开修治河渠等,皆一一备书。《宣宗实录》成书较早,它的凡例自然会对后来的实录纂修体例产生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