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手提包被他整个倒出来,没有。
他不得不走向逐渐冰冷的她,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口袋里,黑色的纯棉运动衫被血液慢慢渗透,他找到了散发着血腥味的车钥匙。
出门之前,他进了厨房,在水槽里清理手上的血迹。他看到了她的手机,想起发消息的那个人,他倒要看看,她的野男人到底是谁。他从卫生间拿了一条湿毛巾,把她右手拇指上的血迹擦干净,白皙的指腹光洁地露出来,他把它摁在手机Home键上。
手机解了锁,他取消了密码。时间紧迫,来不及研究什么,他把手机塞进裤篼里,戴上墨镜和帽子,拿走了她的手提包。锅里的鸡汤开始散发出香味,她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冷,头发散落在木地板上,像疯狂生长的树枝。他回头,最后看了她一眼,决绝地走出去。
车辆行驶在宽阔的道路上,路上的人群都是漠然而庸俗的,他经过所有人,阳光把眼睛照得血红,他得意而放肆地哈哈大笑。
过了环湖东路有一个加油站,加油站再过去三公里,就是出城的收费站。他把车停在加油站门口,在她手提包里摸到了零零碎碎的钱,大概有三百多块。他回过头,后座上摆放着一个黑色旅行包,打开,是她的衣服,有五六套,在最底层,有一个包,里面装着很多钱,他拿出来,有十沓,是原来他给她的十万块,居然不曾用过?看样子是今天早上她去银行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