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在确定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的同时,也积极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。1985年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》提出:“发展职业技术教育,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,并且鼓励集体、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。要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、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。”
20世纪90年代以后,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导向转向了人才培养方面。1991年国务院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》提出要“提倡产教结合、工学结合”,明确职业教育要实行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。2002年教育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、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》,专门明确了校企合作中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、作用和任务。2005年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中提出:“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。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,给予相应税收优惠。”可见,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的作用越来越延伸到更加具体的微观领域:双师培养、课程内容、教学形式、实习实训等。
2.意义
(1)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